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时间: 2020-07-31 20:56 阅读:
公司承揽了一个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我是该项目的项目部组成成员。现有列问题向大家求教:
我项目部于2002年10月25日进场,2003年的10月15日全部施工完毕。2004年7月15日,业主组织省水利主管部门进行了土建的4个分部工程的验收,全部被评为优良。2005年6月22日,由业主组织了省水利主管部门进行金属与电气工程共2个分部工程的验收,并组织了整个工程的单位工程的验收。金属与电气分部工程全部评为优良工程,单位工程也被评为优良工程。
讨教1:验收拖延了如此长的时间,作为施工单位有没有权利向业主索赔,有什么依据。
讨教2:在2004年的7月10日,为准备分部工程验收,在有金属与电气两位监理工程师旁站前提下,进行了金属与电气设备的试运行,并达到了设计要求,有二位监理工程师的签字。7月15日的分部工程验收,因省水利主管部门以没有金属与电气验收人员参加为由,不对金属与电气两个分部进行验收。业主也以没有进行分部验收为由,不接受移交。到2005年7月份,应业主要求进行移交,发现有部分电气设备被盗和部分金属设备因无人维护而损坏,致使不能运行。后来由项目部重购买新的零件维修后,得以完善。请问重新修理的费用应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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