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塌桥案处理结果公布

时间: 2020-07-31 21:05 阅读:
新华网长沙12月25日电 2007年8月13日下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由于施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桥梁建设的法规标准、现场管理混乱、盲目赶工期,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重失职,勘察设计单位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交通厅、公路局等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致使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3至4米宽范围内,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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