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材料设备等的变更问题,我的做法对吗?
请教各位网友,本人所在工程目前碰到以下几个问题,作为监理我的做法是否合适: 1、电缆: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电缆清单,只有部分高压电缆型号明确,其余只有前面大概型号,没有具体型号,因为图纸也出得较迟,且新增加了一些电缆型号,所以施工单位提出影响了他们及时采购,而08年刚好物价飞涨,所以提出要求调单价。 我的做法是:工程量清单中有明确型号的按合同单价计量;没有明确型号的,确实也是因为图纸没及时到位问题,同意调整单价。图纸中新增的型号,也同意调整单价。 2、部分辅机设备:工程量清单中写明是暂定,实际图纸中出现工程量清单中有的设备,但型号作了调整,单价是否可调?这个我的意见是可调,但与实际 而且其中一个单价出现这样的问题: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实际采购价差距太大,就像200与20000这样的,据施工单位说是单价报错了,他现在提出来要调单价。是否可调? 3、主要设备:也是因为物价飞涨,提出要补采保费和税金。是否可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