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力式码头基床夯实施工方案
基床夯实施工方案 1.质量控制标准: 1.1 透空式引堤工程、实体式引堤及登陆点工程基床验收复打一夯次平均沉降量不大于50mm。 1.2 码头工程基床验收复打一夯次平均沉降量不大于30mm。 1.3 夯实前对基床顶面适当整平,局部高差不大于300mm,测量方法每10m一个断面、2m一个点点水测量。 1.4 夯实后基床顶补抛石连续面积大于30m2,且厚度普遍大于0.5m时,需补夯一遍四夯次,夯后测量每10m一个断面、2m一个点点水测量。 2.基床夯实施工顺序:先透空式引堤,再实体引堤,后码头的顺序由南向北逐步进行。 3.夯实范围:透空式引堤夯实基床宽13m,长86m,实体式引堤及登陆点夯实宽5.5m,长75.86m,码头工程夯实宽6m,长76.5m。 4.打夯参数的确定:采用5T夯锤,吊高3.5m(冲击能大于120kg/m2)夯实采用纵、横向相邻接压半夯,分初夯和复夯两遍进行,一遍四夯次共八夯次。 5.夯实验收:夯实验收分别在透空式基床,实体式及登陆点基床、码头基床各选一段进行。每段长度为5m ,宽度为打夯宽度。验收方法:用原夯锤,原夯击能复打一次,夯锤相接排列,不压半夯,夯实前后用水准仪观测其沉降量,每1m一个断面、1m一个点,水下拉网格进行,最后测量其沉降量透空式引堤及实体式不得大于50mm,码头不大于30mm。 6.夯实技术要求: 6.1 夯实岸上及水上设导标控制,夯实宽度在船上做标志,分段夯实每段完成做好标志,其搭接长度不小于2m。 6.2 夯实过程中严格控制夯锤吊高,夯实边线及范围,不得漏夯,施工技术员常进行检查,并做好夯实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