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昆明“河长制”开全国水环境治理先河 36条臭水河蜕变景观生态长廊
摘要:入湖河道就像昆明滇池的“血管”,是滇池的主要补给水源,河道水质严重污染,“高原明珠”重放光彩就无从谈起。通过“河长制”综合治理,如今盘龙江、新宝象河等河道的水质和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滇池入湖口生态湿地也成为昆明新的旅游景点。
河道整治工程
三分靠工程七分靠管理
臭水河蜕变成景观生态长廊
滇池位于城市下游,35条主要入湖河道是滇池的主要补给水源,数据显示,35条入湖河道进入滇池的年均水量近9亿立方米。因此,各主要入湖河道水质和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滇池综合治理的效果和滇池生态环境的恢复。
上世纪80年代,河道水体污染严重,不少入滇河道水质又黑又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严重超标,河道成为污染物进入滇池的主要通道。上世纪90年代末,昆明开始在盘龙江中段、大观河等河道开展综合整治,但当时的整治主要以应急性的打捞水葫芦工作为主。“十五”期间,昆明对采莲河、盘龙江上段、明通河下段(大清河)、枧槽河、乌龙河、船房河开展了综合整治。“十一五”期间,昆明通过以污染物减排为核心、水环境治理为关键,以建设生态型、景观型河道为目标,采取堵口查污、截污导流、中水回用、河床清淤、两岸拆迁、全面禁养、全面绿化、岸线公共空间贯通等多项措施,对36条主要出入湖河道进行综合整治。
“在滇池治理中,三分靠工程,七分靠管理。”一位环境学专家曾表示,在昆明全面开展滇池治理“六大工程”之前,盘龙江曾开展过三次大规模的整治,但都没能取得明显成效。“只有系统性、科学性、常态化、长期化的开展综合整治,治理效果才能逐步显现。”“十一五”末期,各条河道整治效果初显。
在取得治理成效的基础上,昆明并未停住河道治理的脚步。“十二五”期间,从“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方面着手,继续对36条主要出入湖河道进行生态修复,逐步修复河道内水生植物群落,让河道渐渐恢复自我净化、过滤水质的功能。同时,除了主要入湖河道,各支流及沟渠也被纳入综合整治范围。至今,36条出入滇池主要河道和84条支流的综合整治依然在坚持不懈地开展,查堵排污口、沿河铺设截污管、在河道两岸拆临拆违和拆迁各类建(构)筑物、沿河修筑道路、绿化美化河岸。 如今,河岸两侧绿树成荫,河道里不见了垃圾、淤泥,河底水草随波律动,成为风景优美的景观生态长廊,临江修建的各个小游园也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聚集地。
跳出滇池治滇池
“河长制”开全国水环境治理先河
2008年,“河(段)长负责制”在昆明市建立实行,此举在全国开创了先河。 所谓“河(段)长负责制”,即从昆明市级领导到滇池流域乡镇长,亲自挂帅、监督、指导、协调各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市级领导担任河长,涉及到的区(县)长任段长,每个人、每条(段)河道都有具体的责任和相应的考核目标,滇池水流域环境治理任务层层拆解划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生态环境指标成为硬指标。
按规定,所有河长都需要定期巡河,每次巡河调研都是一次现场办公、交办任务的过程。经过“河(段)长责任制”多年的实施,初步建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河道管理体系,36条河道的景观及周边环境都得到了极大改善,部分河道水质明显好转。2010年5月,《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将“河长制”纳入地方法规,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河长”在河道整治中的责任。
全民参与治理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河(段)长负责制”的实施,基本建立了河道管理横向到边的机制,但当时乡镇(街道)以下还普遍存在“断层”和“空档”现象。要想建立纵向到底的管理机制,就需要将河道治理深入到群众中去,让全民参与治理。
2009年,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西庄社区首先实行“河道三包”责任制,对辖区内的主要出(入)湖河道及支流沟渠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得好的奖励和表扬,做得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和问责。之后,“河道三包”责任制逐渐在全市推行开来,全民参与河道的综合治理,让治理不留死角。
“每个市民不但是滇池治理的受益者,同时也是滇池污染的责任者和见证者。”2009年7月,市滇管局、昆明日报社联合发起了“市民河长”征集活动,遴选出36名“市民河长”,多次巡查河道并参观考察滇池治理各项工作,此项活动也作为一项内容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在2009年和2013年两届“市民河长”活动成功举办的基础上,市滇管局、昆明日报社再次联合发起“保护母亲湖—‘市民河长’在行动”活动,将更加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滇池保护治理,感受、见证河道整治带来的变化,并为保护治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如今,昆明已形成“河道清洁有人管、河岸绿化有人护、违法行为有人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来源: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