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广西阳朔县水利局原副局长莫大水受贿40万元获刑11年
摘要:春节、中秋节本是中国传统节日,而有人却以此为生财之道,让节日期间的礼尚往来“变了味”,也毁掉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公诉,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莫大水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广西阳朔县水利局原副局长莫大水受贿40万元获刑11年
莫大水,是桂林市阳朔县水利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职期间分管水利工程管理和建设,防汛抗旱、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工作。2010年至2013年的春节、中秋节,莫大水利用节假日前期视察工作之名,到各工地检查工作,在收受其管辖的阳朔县辖区各水库除险加固、河流治理工程老板给予的节日红包共计现金40.5万元后,给予他们工程建设帮助。案发后,莫大水将收受的上述节假日赃款全部退回。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莫大水身为阳朔县水利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0.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经审理,法院判决莫大水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来源:和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