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水利部修订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水利投资计划管理,加快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提高中央水利投资效益,水利部对《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试行)》(水规计[2012]511号)进行了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
根据办法,考核的总体目标:本年度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于当年年末基本完成,重大水利工程应完成当年中央投资计划的90%以上,其他水利工程应完成当年中央投资计划的80%以上。其中,国家对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有明确完成时限要求的,按照具体要求执行。
定期进度考核每年两次,根据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对被考核单位的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地方配套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分,考核时点为每年6月30日、9月30日。每年7月15日、10月15日前完成定期进度考核,并以水利部办公厅函正式通报。
年度综合考核每年一次,根据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对被考核单位的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地方配套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点为每年12月31日。次年1月15日前完成年度综合考核,并以水利部办公厅函正式通报。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