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谱写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新篇章
到“十一五”期末,中国已成为世界经济和贸易大国,国内生产总值、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均位居世界第二,对外投资快速提升到世界第五,外汇储备规模位居世界首位,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全方位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我国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也不断迈向新水平。
中国吸收外商投资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每年几十亿美元,扩大到2010年的1147亿美元。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税收、出口分别占全国的27.1%、21.2%和53.8%,直接吸纳就业4500万人以上。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基本确立了制造业和服务业利用外资并重的发展格局,区域结构有所改善,“两高一资”项目受到严格限制,资金、技术密集型外资比例不断增加。利用外资的区域结构有所改善,2010年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占全国外资比重为13.8%,比2005年底提高了4.4个百分点,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的境外投资从上世纪80年代初以小型服务企业和少量初级加工为主起步,扩大到2010年的688.1亿美元,“十一五”期间我国累计境外投资2289.2亿美元,年均增速34.3%,约为同期GDP年均增速的3.3倍,单项投资规模日益增大,几十亿美元投资项目不断出现。投资领域不断拓宽,覆盖了国民经济大部分行业,其中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批发零售业、采矿业、运输/仓储业、制造业合计占境外投资存量超过90%。投资主体日益多元,除中央企业外,地方企业势头逐步增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增势强劲。投资方式更为多样,除传统的“绿地投资”外,逐步发展了并购、参股、交叉换股、投资基金等更为灵活的投资方式。
“十一五”期间,我国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约.8亿美元,重点投向农林水、生态建设、交通、能源、节能、城建环保和教育、卫生等领域,用于中西部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占全部贷款的80%以上。“十一五”期间我国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约660.5亿美元,主要投向机械制造、交通、化工、有色金属、钢铁、能源等领域。我国继续保持适度的外债规模,外债的偿债率、债务率、负债率均较大低于国际标准安全线。
可以说,随着中国敞开大门面向世界,我们在“引进来”和“走出去”两方面都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中国已经日渐融入全球经济发展的全局。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不仅为中国引进和培养了发展迫切需要的人才,提供和获取了具有重要意义的资金和资源,而且对于促进中国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及推动和促进制度创新和法规的完善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在30多年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过程中,特别是“十一五”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巩固和提升既有优势,努力争创和培育新优势,不断丰富对外开放的内涵,形成了十分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概括来说,主要有:
首先,准确把握住了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格局调整的新趋势,主动适应外部形势的新变化,不断创新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方式。
其次,始终立足国情,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等比较优势,统筹好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努力获取国际分工比较利益。从沿海地区开放到陆路开放,从出口创汇到“科技兴贸”、“以质取胜”,从“引进来”到“走出去”,我们将国情与世情的紧密结合、传承与创新有机统一,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
再次,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国的承受能力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循序渐进、稳步开放,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着力避免开放可能带来的风险,成功地应对了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等外部动荡对我国经济的冲击。
最后,始终坚持互利共赢,注重共同发展。不断推动完善国际贸易和金融体制,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妥善处理国际贸易摩擦,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十二五”将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时期,总体上仍然是我国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资本供给比较充裕,高素质人才队伍规模迅速扩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日趋完善,新的比较优势正在形成。
在看到有利因素的同时,也应当正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做充分的估计。
首先,外部经济环境更趋复杂。过去几年间,世界经济受到了源自美国次贷危机,后席卷全世界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各国同心协力,通过多项经济刺激措施,抑制了金融危机的深化发展,但时至今日全球经济复苏的进程依然艰难曲折。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升,国际社会要求我国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外部的压力和复杂性加大。一段时间以来,发达国家借自主创新、政府采购、人民币汇率、气候变化等问题频频向我施压,贸易保护主义呈加剧态势,贸易摩擦和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去年以来,欧美等主要经济体主权债务危机持续‘发酵’,我国“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国际经济环境不容乐观。
其次,我国在对外开放中的传统优势逐步弱化。过去我们主要依靠劳动力、土地、能源资源、环境等生产要素的低成本比较优势,以及相对优惠的外贸外资政策参与国际竞争并逐步成为世界制造大国、贸易大国。经过多年来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国内要素成本进入集中上升期,劳动力、土地等低成本制造优势正在逐步弱化,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强化,企业生产经营压力不断增大,依靠劳动力、土地、资源、环境等生产要素低成本的传统优势参与国际竞争,越来越难以为继,亟需培育新优势。
第三,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国服务业吸收外资虽然增长较快,但整体水平不高,多集中于房地产等领域,对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未充分实现。外资项目技术外溢不足,内外资企业技术合作和交流不够,外商投资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不强。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均有待提高,外商投资对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有待加强。
第四,境外投资主体实力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走出去”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实力较弱,国际化专业人才匮乏,跨国经营经验和企业文化融合能力不足。同时,国内企业缺乏清晰的对外投资合作长远规划,无序竞争甚至恶意竞争现象时有发生,竞争秩序亟待规范。中介服务体系还不成熟,国内本土的投资银行、财务、法律及管理咨询等机构的经验和实力无法满足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迫切需要。
第五,政策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有待健全和改进,境外投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财税、金融、保险等相关支持政策尚需完善,内外协调配合机制、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等有待加强。同时,随着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进程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制逐步放开,投融资方式的不断创新,也对涉外投资项目管理和外债监测调控提出更高要求。
今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根据《规划纲要》,中国的对外开放战略已由“引进来”为主向“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重转变。为落实贯彻好《规划纲要》要求,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利用外资方面。我国将更加关注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其主要内容有:
一是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统筹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和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积极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发展规划鼓励支持的领域。进一步利用外资提高我国服务业整体水平,鼓励外商投资生产性服务业。积极用好国外优惠贷款,支持欠发达地区改善投资环境,坚持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倾斜。适度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的项目借用成本低于国内的国际商业贷款,积极引导境内外资银行外债资金投向。
二是丰富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有效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引导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支持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境外上市;允许有实力的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方式到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继续推动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鼓励国外风险投资资本来华投资。
三是增强利用外资效应。更加注重择优选资,促进“引资”与“引智”结合,进一步突出外资作为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的载体作用。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由加工装配环节向上下游延伸。鼓励跨国公司在华增加研发投入,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科研机构优势互补、扩大技术的溢出效应。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理念、制度、经验,提高我国的经济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市场竞争、规范市场秩序。
四是规范利用外资管理。健全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制定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开发区在体制创新、科技引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积极营造外商投资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和规范高效的行政环境。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提高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研究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建立形式多样、灵活安全的国外贷款转贷机制,进一步规范转贷行为。推动外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强化全口径外债管理。
――境外投资方面。我国将继续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稳步扩大对外投资,拓宽方式、提高效益。其内容主要有:
一是提高境外投资质量。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境外资源、能源项目及产品深加工,到农业资源丰富的国家稳步开展农、林、牧、渔等领域的投资。支持有优势的企业结合境外资源开发需要,积极开展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
二是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拓展对外工程承包方式和领域,鼓励有条件企业承揽附加值高、影响力大的交通、能源、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以设计咨询、前期规划为先导,带动中国技术和标准“走出去”。
三是增强“走出去”主体实力。突出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鼓励国内大型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价值链整合,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培育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跨国公司,使其成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骨干力量和重要依托。加快发展大型跨国金融机构,为我国企业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提供更好服务。
四是强化“走出去”宏观指导和服务。加强“走出去”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抓紧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充分发挥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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