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更改的一些问题
现在有个项目是这样的,设计院出图的时候并没有把窗户的窗形图标注在总图上,只留了张门窗总表,但后面跟着一句窗户为隔热平开窗,生产厂家根据现场的气密性登级以及抗风压性能通过计算确定。 这个阶段,找了家门窗公司的人设计了窗户的窗形图,玻璃、配件的规格。 请教: 1)这个设计图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应?因为是门窗单位自己盖章,肯定没有设计资质,问了这家单位的负责人,他讲只要监理单位认为,就有法律效应?我想这个不怎么现实。 2)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图纸是平开窗,但出于经济方面考虑,开启方式能不能改成推拉,这样的话,就是与设计图纸的平开窗不符合,这样不能能通过质检站,设计单位的验收? 如果可以更改的话,那么程序应该怎么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