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划定土地增值税预征最低限
税务总局划定土地增值税预征最低限 继今年2月强调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再度出台政策规范土地增值税。总局昨天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底前,全国各省市地方税务局要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向税务总局汇报。 根据该通知的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税总在通知中强调,预征是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土地增值税调节功能、保障税收收入均衡入库的重要手段。税总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加强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工作,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结合起来;把预征率的调整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实际税负结合起来;把预征率的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情况结合起来,使预征率更加接近实际税负水平,改变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的预征率偏低,与房价快速上涨不匹配的情况。通过科学、精细的测算,研究预征率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挂钩机制。 税总要求,核定征收必须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核定征收范围,严禁在清算中出现“以核定为主、一核了之”“求快图省”的做法。凡擅自将核定征收作为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主要方式的,必须立即纠正。 土地增值税预征是指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属于土地增值税“预征范围”。土地增值税从1994年便开始征收,征税对象是土地取得、转让、建设所取得的增值额,按照30%到60%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收。简而言之,该税就是针对房地产项目的超额利润而设计的,当开发商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越大,税率就越高,应缴纳的税额就越多。 新政对大开发商影响较大 “过去的土地增值税都统一是1%,像北京、上海、杭州等一线城市如此,西部太原等二线城市也是如此。因此,毫无疑问,此次按区域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税率由过去的1%提高到‘不低于1.5%’的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以及由过去的1%提高到‘不低于2%’的东部地区省份,开发商的资金负担肯定要比以前增加了。”昨天,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但具体到负担增加有多大,在他们看来,年销售额上百亿元的大房地产公司影响较大,而年销售额在数十亿元的中小房地产企业影响并不大。 “拿一个年销售额在150亿元的东部开发商为例,土地增值税负担增加了1%,也就是一年增加了1.5亿元的税;而如果年销售额在10亿元的公司,一年土地增值税也就多了1000万元,放到一年里,对一个房地产公司而言,压力还不是很大。”上述人士分析。 “毫无疑问,增加部分的土地增值税会转嫁到房价上去,只不过,各公司经营策略不同,转的多少和在哪个环节转会不同。”几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