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在本工程代表公司全面监督工程各合同方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多项职责。 2、主持并负责项目的全面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 3、主持审查施工管理规划,审批各专业工程师拟定的管理细则,建立管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4、组织策划设计文件评审,组织各协作单位提出完善功能设计要求和修改建议,督促设计单位优化设计。 5、认真贯彻公司对建设意图的要求,掌握项目设计特点、施工的关键环节、重点和难点,提出保证质量和工期、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 6、组织设计图纸内部预审,协调各种设计矛盾,提请设计单位及早解决“错漏碰缺”项目;主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7、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和专题协调会。 8、参与组织施工招标和编制与发送招标文件,参加评审并提出定标意见,协助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和办理报建手续。 9、协助公司选择施工总承包、设备供应商,审查其资质等级,考察其履约能力和业绩,并提出建议意见;对分包商的选择经审查后,提出确认和否定意见。 10、组织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系统和安全保证体系。 11、负责对承包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当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出现严重偏差时,有责任提出采取果断措施甚至中止执行承包合同的详细报告。对承建商及多协作单位工作不力,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直至撤换承建商的建议。 12、主持对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工作,协调工程各方的关系。 13、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安全事故。 14、协助工程预结算和索赔审查,组织对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查。 15、负责审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索赔清单、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月度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计量支付文件的签发。 16、监督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监督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审查承建商的竣工验收申请,并提出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7、组织保修阶段工程质量状况检查,督促承建商按期回访和及时保修。 18、完成上级主管安排的其它工作。 19、协调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督促完成各项报批报验工作。 20、为项目部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指导项目部编制管理规划和管理实施细则。 21、负责项目部引用外来技术文件、标准、规范及法规的识别与认可。 22、督促项目部人员按已审定的管理规划和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各项预控措施,以避免各类事故。 23、指导项目部人员做好工程资料归档工作。 24、负责识别本项目部人员的从业能力,并上报公司对班子进行调整。 25、认真做好工作日志和项目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