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房屋租不得
专家提醒:十种房屋租不得 -------------------------------------------------------------------------------- 每一套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也不是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无论是出租人或是承租人都会因为所出租或承租房屋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因此,必须弄清哪10种房屋不能租。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没有房屋出租证件的房屋。 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政见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用房屋再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所有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所有人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 有的带为或个人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有关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为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 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其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不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7、已抵押的房屋。 抵押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的使用权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出租。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 10、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 来源:广厦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