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收高额物管费却不履行管理职责?
本月初,网友陈先生在网络问政平台上投诉,称长江路附近的一个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却仍收取高额物业管理费。据陈先生描述,小区在2014年开售,第一期于去年年中交付。自从住进小区后,他发现买房时承诺的七星级、优质物业服务与现实并不相符。小区绿化多处破损、垃圾清理不及时;保安数量不足,车库闸口、每栋楼的门禁等公用设施经常断电。然而经过数月的投诉,问题仍未能得到解决。
点评:业主可依照合同条款维权
最近本报收到不少投诉,均与上述案例相似:卖得好入住率却不高,即便是带装修的楼盘也不例外。人气上不去,商业、会所等配套的经营就会出现问题,而首当其冲的正是物业管理。在房屋刚刚交付的初始阶段,前期住户少,“逐利”的物业管理方可能会不舍得大笔投入,又由于业委会还未成立、开发商指定物业进驻托管,导致监管存在盲区,物业纠纷频发。
其实,关于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并非简单地在居委会与物业办备案就合法合规,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根据周边区域平均水平、管理服务标准等多方面综合考评。一旦发生物业纠纷,业主有权利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内规定的标准,向物业公司提出质疑,并有权利不交物业费。即便没有签订相关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可以暂时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第一时间向消协反映情况。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