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知识点]房地产物业管理基础名词,你知道吗?

时间: 2020-08-03 18:29 阅读:

[知识点]房地产物业管理基础名词,你知道吗?_2

物业管理基础名词

物业管理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依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对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公共秩序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物业:是指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

前期物业管理:即物业从开始交付给业主到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之间这段时间的物业管理。

房屋建筑主体: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业主大会: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利益的组织。

管理规约: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及其管理等方面行为的合同。

专项维修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给某个维修项目,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业主委员会: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物业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指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合委托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共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有偿服务的企业。

包干制: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物业管理纠纷:指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即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等在物业的使用、维修和管理中所发生的争执。

使用人: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是指物业管理关系中的当事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投票权:是指业主作为投票人的权利,是按照每一位业主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或者住宅套数的数量来确定的。

入住:指房屋建筑完工并交付使用后,房屋业主住进新住宅。

物业环境:是指物业管区内的周围环境及公共设施。物业环境是指楼宇、住宅周围的明确征用、占用、租用地域,有的有明显的界限标志围墙。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物业管理活动达到规定要求满足住户需求的能力和程度。

治安管理:是各物业管理公司为防盗、防破坏、防流氓活动、防灾害事故而对所管物业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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