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细节和疑问

时间: 2020-08-03 18:36 阅读:
注: ()里内容是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定合同时已经填写好的内容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重要部分: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二。
以下是附二内容: 楼层公摊:各层公用使用的电梯间,楼梯间,公共走道,管道井,通风井道面积。 全楼公摊:一层入口的门厅面积,设备用房的面积,各户型建筑外墙一半面积。 公摊面积以《咸阳市房产管理局测绘房屋面积分层分户测量报告》为准
提问:公摊设备用房的面积合理吗?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种方式进行:
1、双方自行约定(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提问:1、在双方自行约定里,可不可以写按套内面积的误差3%算,因为合同约定的面积包含套内和公摊面积,公摊不管他有多大,首先要保证套内的使用面积不缩水或膨胀,这样补充合理吗?
2、或者,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3%,房价款保持不变。
请求帮助:在这条项目中,我该怎么填写比较正确有利,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我这样填写合同内容,我应该怎么保证我的权益,请大家多多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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