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坏整屋地板 物业当庭拒绝调解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房屋遭水浸泡,福田区福莲花园20栋204房业主丁先生损失不小,因认为是物业公司责任导致了浸水事故,丁先生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推上了被告席。昨天,该案在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丁先生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 “水漫金山”泡坏整屋地板 今年6月20日,丁先生一走进自己家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客厅、卧室的木地板全浸坏了。”早在5月10日,出门在外的丁先生就接到了物管工作人员电话,获悉家中漏水,有水渗到楼下。最初以为是水管问题,丁先生嘱咐物管人员关掉了总进水阀。在6月20日查看现场时,丁先生叫来了物管人员,当时房屋因水浸遭到严重破坏,全部地板都报废了。 房屋内怎么就进水了呢,后果为何如此严重?据丁先生称,从4月中旬到6月中旬他都在外地,家里没有人,走之前关闭了所有的门窗和水、电、气,开关和阀门在5月10日接到物业关于漏水的电话时,还以为是自来水管问题,但从现场情况来看,这是公共雨水管堵塞导致污水从阳台地漏倒灌进屋。丁先生公司的一名员工当时也进入了房屋内查看,他说确实是污水从雨水管倒灌进了房屋内。 “水漫金山”造成损失不小,丁先生把这笔账算到了管业公司头上,他认为管理处没有尽到维护疏通的职责。之后丁先生与物业管理处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但双方根本谈不到一处。 7月31日,丁先生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物业管理处所属的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贸物业)赔偿10万余元。 物业公司当庭拒绝调解 昨天,原、被告双方在庭上围绕浸水原因及管理处是否存在过错展开了激烈辩论。丁先生方面提供了与物业管理处协商的录音作为证据,称当时双方就事故原因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是雨水管堵塞、倒灌造成房屋浸水。丁先生方面认为,之所以出现雨水倒灌,其根本原因是物业公司未尽职责,未能在暴雨季节到来之前及时疏通雨水管,因此物业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国贸物业则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浸水是雨水倒灌造成的,自来水泄漏也是可能的;就算是雨水倒灌,物业公司也没有责任,因为后来通过凿开雨水管,在其中发现了大量装修垃圾,而最近一段时间只有丁先生家装修过,而且请的是非正规的个人装修队,这些建筑垃圾只可能是丁先生家装修时掉进去的。另外,国贸物业认为现有证据也不足以证明浸水期间丁先生家中无人,如果家中有人的话,业主自己就负有清理积水、避免损失扩大的责任。 对于国贸物业的答辩,丁先生方面予以了反驳。其代理人称,说装修垃圾堵塞雨水管没有根据,首先装修时间已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同时现有证据也证明丁先生家的装修完全是在物业管理处监控下进行的,装修完后管理处进行了合格验收,这表明不存在乱扔装修垃圾的情况,现在回过头说装修垃圾堵塞了雨水管,这无疑前后矛盾。 昨天庭审后法庭试图组织调解,但国贸物业对此予以拒绝。法院将会在审理后择期宣判此案。(记者袁江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