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东莞市历史遗留建筑安全鉴定
补办手续流程 1.已建房屋业主统一向属地镇街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报送资料; 2.再由属地镇街工作办公室进行核实、甄选; 3.最后统一报送东莞市工作办公室初审后,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会审会办。 新闻链接 补办《土地使用证》资料 1.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2.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证; 3.批次报批批复; 4.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违法用地处置及罚款缴纳凭证; 5.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6.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规划红线图; 7.市发改局或市外经贸局出具的项目立项证明; 8.建设用地相关批复文件; 9.与市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仅限办理国有出让或流转出让手续时提供); 10.相关表格及图纸。 补办《房地产权证》资料 http://b.co188.com/content/0_1317270_1.html 东莞市专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在建设局有信誉手册可在建设局备案: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13713475477 具体内容请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