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水利水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的消除或控制性技术;亦即以保障员工、设备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为目的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
第三条各单位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单位,其它部门(安全、设备、人力部门等)为参与单位。
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而编制,危险因素分为施工安全、环境安全两大类。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
第六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原则
第七条在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时首先应对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在辨识清楚的基础上对人、机、料、法、环五个环节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控制。
第八条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必须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以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为前提。
第九条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必要性就是要在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出重大危险因素和风险程度,为减少和防止风险而应采取的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可行性就是在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施工机械、人员素质情况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条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就是要做到安全技术措施的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简况及施工布置图: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3、地面及深坑(基坑)作业的防护;
4、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
5、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6、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7、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制定的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8、预防自然灾害(防台风、防雷击、防洪水、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10、防火防爆措施。
11、各种材料、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的堆放位置平面图、实行定置化管理。
第十条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
1、土石方开挖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
2、斜、竖井工程;
3、大型排架和高栈桥施工;
4、大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施工;
5、高处临空、临水和高边坡施工;
6、两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
7、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8、其它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施工;
9、施工用电方案;
10、起重吊装施工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
第十二条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工期要求并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查勘。
2、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
3、有关的危险因素辨识、评价资料。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根据掌握的工程概况、设计要求、工期要求、现场施工环境合理地布置施工平面,在进行施工平面布置时,临时生活、生产设施要避开周边重大危险因素并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安全影响,同时要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进行标识。
2、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认真的考察,确定对施工作业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影响的周边危险因素,针对这些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这些危险因素。在无法消除的情况下要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设计修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必要安全防护设施,将其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3、根据设计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环境,具体分析本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状态,针对这些不安全状态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4、对施工过程进行作业流程分析,找出危险点,针对这些危险点制定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根据施工机械具体状况和使用条件,从技术角度考虑对设备的使用制定相应的规定,尤其是一些老旧设备、工作环境特别差的设备必须制定,对安全保护装置的使用做出明确规定,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行。
6、根据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过程特点,规定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7、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由于很多情况下都是第一次使用,因此要对作业过程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出其薄弱点和还没完全掌握的危险点,并针对这些点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人员专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在进行有毒有害作业时,要根据作业特点从技术上对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个人防护装备、作业时间进行具体的规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9、对安全事故出现前的事故征兆、异常情况分析清楚并进行描述,制定出现事故征兆后应立即采取的应急措施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10、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置方法
①消除与预防法:通过合理的计划、设计和科学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某种危险因素;当消除危险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
②替代隔离法:当危险因素不能消除时,可用另一种设备或物质替代危险物体,或者采取措施将人员与危险因素隔开,尽量减少接触。
③设置薄弱环节方法:在生产中的某个部位设置薄弱环节,使危害发生在设置的薄弱部位。
④错位布局法:在作业时间、空间上进行合理布置,尽量减少交叉干扰,利用位置、方位安排生产设备将职业危害作业远离人群。
⑤联锁法: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通过联锁装置,终止危险运行。
⑥警告法:易发生故障或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备醒目的识别标志。必要时,采用声、光或声光组合的报警装置。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执行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项目经理批准执行。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还应报工程局(公司)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编制部门进行相应的修订。
第十六条工程开工前,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
第十八条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生产调度部门组织落实,作业队负责执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作业场所、设备的标准。为便于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执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施工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原则,使我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安全受控之中,特制定本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项目的标准
1、已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并保证有效实施。
2、已制定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投入计划并实施。
3、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有数量和素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督管理人员,建立有从项目部至作业班组的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制定有项目安全生产年(季)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培训教育计划并付诸实施。
5、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6、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
7、特种设备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有关证明文件。
8、所有进场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9、对所施工项目已进行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确定了重大危险因素,并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10、已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配置了必要的应急救援资源并组织演练。
11、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现场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12、给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3、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和能力。
14、办公、生活、库房等临时设施设置在安全区域。
15、消防、危险化学用品及民爆物品的管理满足有关规定。
16、满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作业场所的标准。
1、施工区域及周边的危险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的监控。
2、在施工现场主要进出口处设有工程情况等标识。即工程概况牌、施工标牌、主要管理人员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纪律及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立体图。施工区域内的危险地段、作业场所的安全警示警告标志齐全醒目,悬挂符合标准。
3、施工用电线路及电器按施工安全用电方案进行架设布置,无乱拉乱接现象。
4、安全、防护设施已经全部完成并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5、在同一区域内有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已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有专人进行协调管理。
6、所需的施工通道、栈桥、梯道等已经形成。
7、在有上下层交叉作业的部位已经采取防护措施。
8、在需要进行安全监护的作业场所设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9、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制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作业指导书,并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满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的标准
1、产品质量合格证、技术资料、安装及维修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检查、维修、保养、改造资料齐全。
2、机械性能良好,能够在规定荷载下正常运行,外观整洁干净,各种管路无跑、冒、漏、滴等现象。
3、设备基础稳定牢固,能满足最大荷载情况下的承载要求。
4、各种启动、制动、方向装置灵敏、可靠。
5、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6、各种仪表齐全可靠,指示准确并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7、所有外露传动、转动装置均已进行安全防护,无裸露。
8、各种音响、灯光警示、报警装置齐全有效。
9、安全防护设施已经安装完毕并经过验收。
10、电动设备接地良好,内部线路按规定进行布设,外接线路按有关规定进行架设,所有电线(缆)无破损。
11、在轨道上运行的设备,轨道面平整,轨道铺设规范符合要求,轨道及周边无障碍物、两端有限位装置及终端止挡。
12、各种设备在特殊条件下作业时制定有相应的作业规定。
13、设备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14、满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可根据标准要求制定进一步的细化标准,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