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造价控制]看监理如何面对造价风险

时间: 2020-07-30 18: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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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风险,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特定时期内,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可识别性、损失性、不确定性和社会性。“风险”这一词的由来,最普遍的说法之一是:在远古时期,以打鱼捕捞为生的渔民,每次出海前都要祈祷神灵保佑他们平安归来,他们在长期捕捞实诚中,体会到“风”带给他们无法确定的风险,认识到在出海捕鱼中“风”意味着“险”,故有了“风险”一词的由来。同样,在我们的建设工程中,也处处充满了风险,不仅有质量风险、安全风险、管理风险,尤其在造价控制上也存在很多风险,作为监理人员我们在工作中如何认识风险,预判风险,确定风险,解决风险,这些是我们监理在造价控制监理环节不可忽略的一个方面。

    1、工程施工中监理遇到的风险案例
    (1)2014年某项目工地突遇狂风、暴雨、冰雹,雨后现场一片狼藉,电线挂断,现场标识、标牌全部毁损,脚手架坍塌,现场部分现存材料泡水不能用,临建房屋倒塌。事后施工单位提出索赔,那么针对这种不可预见的风险,我们监理如何处理呢?首先,看合同,合同专用条款中对不可抗力没有特殊规定,仅对暴风雨的级别做了约定,再看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这么约定的: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对赔偿的规定如下: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甲方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对于上述赔偿费用,我们监理不仅要理解透彻,而且要针对现场情况分别对待。比如:对发包人要承担的费用由哪些要区分清楚,在上诉条款中,发包人要承担现场已供材料、设备的损失;要承担第三方及自己单位人员的伤亡费用,不承担承包人的人员伤亡费用;要承担工程本体的损害、维修费用;要承担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而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那么上述未指明的费用如何处理呢?比如:临建损失。这时,我们监理就要判断临建是属于哪一类的损失、是属于谁的? 只有做出正确判断才能在这次风险索赔中计算出正确的数额,减少双方扯皮次数,化解费用上的矛盾。同时,在处理上述问题时,现场灾害发生时的准确资料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条件。
    
    (2)2015年我公司一综合楼项目遇到一起费用索赔,这一起索赔也是原合同之外的内容。
    该综合楼约定工期为2015年12月竣工,但是直到9月甲方外立面装饰材料品牌和颜色未定,室内装修方案也迟迟未定,针对以上问题,施工单位提出费用和工期延期索赔。那么如何处理这样的索赔呢?
    首先,我项目部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提出索赔之前已就此外立面装饰材料品牌和颜色不定、室内装修方案未确定可能造成的风险后果向甲方提交了预警报告,尽到了项目部监理职责,并在此问题上与甲方积极沟通,在施工方提出索赔后就可以从容应对了,尤其在费用方面不仅提出核算可能出现的风险,而且向甲方提出积极建议,减少这方面的损失。
    以上两个案例仅是我们在施工监理工作中可能遇到问题的冰山一角,而在监理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复杂多样、千变万化,那么,作为监理单位,我们如何面对现场中造价控制方面的风险呢?

2、工程施工中监理如何应对造价控制中出现的风险
(1)进场后,熟读合同,对合同中有关造价的内容逐条解读,要了解如下几项:
    1)工程合同价款(包括总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有无预付款。若有,如何支付、支付时间、抵扣方式;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全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风险的内容、幅度以及超出约定的内容、幅度的调整方法;
    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时间;
    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时间及使用情况监督办法;
    9)施工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发生价款争议的解决办法和时间。
以上10条内容要理解透彻,那么在遇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风险就会不慌不忙,可以正确判断、确认。
(2)熟悉图纸、吃透图纸,对施工工艺、施工过程能有清晰的认识,并且要熟悉中标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二者对比,如有问题,可向甲方提出,对照合同,做出提前预判,使可能发生的费用风险降到最低。
(3)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现场提出的变更、签证仔细计算、多方比较,提出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降低总造价费用增加的风险。
(4)竣工结算阶段,监理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要对施工单位所报的结算与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范围认真核对,要对已做合格工程与未做、未完工程详细说明,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逐项落实,这样就把可能发生的结算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5)项目部、监理人员平时要多组织学习,了解最新的造价控制方面的信息,对国家政策、法规及时知晓。平时要多留心、多积累费用控制方面的案例,对照自己的项目提出预判,把费用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结语:
    多个案例证明,监理人员不仅要做好质量、安全、进度监理,更要做好造价控制的监理,尤其是造价控制风险控制方面,如若能做到提前预控,在费用风险索赔后能正确判断,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工作提醒,把可能发生的费用增加降低到可控范围之内,那么这也是我们监理工作的一个亮点,也是今后向项目管理延伸扩展的一个必要条件。随着监理业务的深入,这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让我们监理人员共同努力,做出亮点,更好的服务工程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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