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关于监理投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一)投资事前控制
投资事前控制,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对策,目标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性对微量,尽量减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向建设单位索赔的发生。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使其能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4.按合同要求,如期、如质、如量地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5.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二)投资事中控制
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避免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
2.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避免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3.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功能要求、质量、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宣布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4.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后核签后方有效。
5.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计量进行计量。
6.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申报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批进度款,避免延误工期违约造成索赔。
7.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8.检查、监督承包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9.每月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10.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三)投资事后控制
在本工程中,当实际进度计划滞后时,将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改进的措施建议,力争保证总工期不突破,涉及到总工期变更或费用增加时,应与业主协商进度计划的变更或费用 补偿问题,进度计划调整后,调整相应的施工、材料、设备和资金供应计划,组织新的平衡和协调。
1.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公正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