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青岛地铁建设用上“跟踪器”
据了解,为了在轨道交通建设中,提高防范危险和监测数据异常处置能力,青岛市政工程管理处向建设单位发出《关于加强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和监测数据异常处置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及监测数据异常处置体系。
按风险源分级管理原则,对重大风险源进行重点管控。当监控测量数据异常时,建设单位要组织相关单位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请专家会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当监控测量数据达到黄色(含)以上警戒值或出现其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暂停施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会商处置。
同时,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按要求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第三方监测单位每天必须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监测日报,通报巡查结果。发现异常,立即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报告。
施工单位要对工程支护结构及工程周边环境等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和综合分析,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反馈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并采取应对措施;当异常情况不能恢复稳定,有继续发展的趋势时,或者变化无法预知和控制时,必须立即撤离作业人员,停止施工,会商处置。
此外,监理单位对巡视发现或接报的异常监测情况,应立即与建设、施工等单位会商处置,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暂停施工;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时,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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