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西安市各开发区实施建筑垃圾清运每日申报制度
据介绍,市市容园林局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在城六区、长安区、各开发区的建筑工地,实行建筑垃圾清运申报登记制度,也就是各建筑出土工地,在每日清运建筑垃圾之前必须由承运资质公司向工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递交建筑工地出土审核登记表。
同时由辖区市容园林局审批清运车辆、行驶路线和消纳点,待申报核准后方可进行建筑垃圾清运。严禁承运资质公司私自雇用未经辖区市容园林局审核批准的清运车辆,一经发现,立即查封工地,对承运资质公司按照雇用“黑车”处理,并按所雇用未审核车辆的数量来计算违章次数,直至取消承运资质公司的建筑垃圾清运资质。
承运资质公司对参加清运的所有车辆负有监管责任,所参加的清运车辆在清运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现象而引起倒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运资质公司和被雇用车辆的资质公司共同承担。
另外,承运资质公司和清运车辆之间的经济结算严禁使用现场现金结算的方式,可以采取登记车次、发放票证等形式进行结算,双方共同商议结算时间,由承运公司统一和参运车辆车主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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