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深圳宝安全面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大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现场质量及安全
今日起,深圳市宝安区将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继续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执法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好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罚,并建立问题处理台账。目前,宝安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已经实施了样板引路制度等四大举措,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首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实施样板件、样板间、样板房制度。先精心做好一小部分工程做样板,然后施工人员按样板的标准要求去“复制”。样板的标准也作为大规模施工和质量验收的实体标准。未经样板验收,违章操作出现质量通病的,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
其次,区质量监督检验站提高了对保障性住房监督巡查频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住宅建筑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和通病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屋面、外墙面、厨房、卫生间淋水蓄水泼水试验、卫生间降板结构回填、门窗渗漏;墙体、墙面、楼地面裂缝空鼓等。
此外,监督检查人员在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逐套检验(实物、资料、程序)全部合格基础上进行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组织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逐套检验工作的人员组成、程序、执行标准及检验资料情况。监督抽查工作将随机抽取部分《检验结果表》、《检验记录表》等逐套检验资料进行核查,并对实物质量进行抽查。核查套数不少于竣工总套数的5%。
最后,为进一步明确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保障性住房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求建设单位在建筑物的显著部位镶刻永久性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相应主要责任人姓名、工程竣工日期等。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样板引路制度、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情况;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资质和资格情况,工程质量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建立及履行情况;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职,设计、原材料、施工、验收等各环节都不能放松。另外,建设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施工,按工序施工,不允许出现抢工期、原材料以次充好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是本次检查的重点。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并对钢筋、水泥、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构件截面尺寸等进行抽测。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进行红、黄色警示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
来源: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