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辽宁省质安局组织召开2012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会议
1月7日,省质安局组织召开了2012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布置暨交通运输部新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宣贯会议,来自厅直有关单位、各市质监处、各监理单位以及局内相关处室负责人员共计94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省质安局市场处对2012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对交通运输部新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进行了宣贯解读。最后,王铁滨副局长对监理信用评价工作及贯彻落实部新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提出了五个方面要求,一是各监理企业、各项目管理单位和各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监理信用评价工作,认真学习新办法,做好宣贯工作。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地做好信用评价工作。二是项目业主要做好初评工作,省高建局、高速局和公路局直接负责的工程项目单位,省公路局和省航运局等监管单位,均要按部文件要求,按时做好信用评价的各工作环节。三是各市级监督机构、省质安局一线监督处室要做好复核业主初评结果和日常监督情况的评价工作,省局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监督情况的评价工作。四是各建设单位及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凡是执业的监理企业和人员均做到有评价,省局要按照新办法有关规定对评价为95分以上的企业进行复核。五是各建设单位及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日后管理,按照省交通厅信用管理规定,对失信的监理企业在招投标、执业过程中严格管理,省质安局将对信用评价结果及失信信息定期公布。
他强调,监理信用评价是管理好监理市场的一个强有力手段,要引导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促使其加强自我约束,逐步由“要我诚信”发展到“我要诚信”。建设单位要在招投标过程中使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人员有条件进入市场执业,使不诚信的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无市场可依。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的良性发展。
来源:辽宁省交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