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无资质施工队强行作业酿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
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
2009年的一天,一没有施工资质的瓦工队在被告人李某的带领下,为霍邱县的陈某建新房。在给房屋封顶时,李某明知与陈某新房隔壁的陈某某家所建的二楼共用界墙刚砌只有三天,水泥尚未凝固,且在相关人员提醒如此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带领工人强行施工,将陈某某家二楼共用界墙底部掏空上楼板,导致界墙倒塌,将正在施工的李某某当场砸死。事后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自行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6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为他人承建楼房的施工中,明知所建二楼共用界墙的水泥尚未凝固,并经相关人员提出有事故隐患的情况下,不采取措施,仍带领工人施工,以致发生墙体倒塌,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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