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合肥每栋新建筑都将有“身份证”明确建筑责任人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出台新规,自7月1日,新竣工的建设工程必须一律设置永久性铭牌,公示内容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以及负责人名称等。
按照新规定要求,所有住宅建筑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铭牌,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比较醒目的位置。铭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全称及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
“此举可促进全社会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还可以让每一栋新建筑物拥有一张介绍自己的‘身份证’。”市建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优质工程的建设者会因为这块小小的责任铭牌“美名远扬”,逐步被市场认可;“豆腐渣”工程的责任人则会因这块小小的责任铭牌“臭名昭著”,直到被市场淘汰,这将督促工程责任人更加注重建筑质量。
根据该新规,监理单位在签发竣工工程质量报告前,必须检查铭牌内容的正确性和设置的统一性、牢固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核验时,如发现铭牌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来源: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