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三亚: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依法处理
此次检查的重点对象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种植养殖、餐饮服务以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关于工资支付与最低规定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包括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情况。检查采取分片包干、听取汇报、深入劳动现场、审阅有关文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据了解,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市有关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公开曝光。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将及时依法处理。
此次专项检查至2008年1月31日结束。
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