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珠海/3.25/违章建筑倒塌案6月2日办结
记者从珠海市公安局今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3.25"南屏违章建筑倒塌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已查明案情,依法办结。2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另有1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和3名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011年3月21日凌晨4时许,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广昌社区永安村23号一栋在建楼房发生倒塌,造成周边5栋房屋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珠海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在半个月时间内,相继在深圳、湛江、肇庆等地将李X明(男,45岁,户籍珠海市,籍贯广东省南澳县,系涉案楼房业主)、张X云(男,35岁,广东吴川人,系涉案楼房桩基工程承建商)、黄X忠(男,50岁,珠海市南屏镇广昌社区永安村人,系非法出让国有土地的村民)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刘X辉(女,33岁,珠海市南屏镇广昌社区永安村人,系非法出让国有土地的村民)、高X波(男,37岁,珠海市南屏镇广昌社区永安村人,系非法出让国有土地的村民)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目前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除一名犯罪嫌疑人吴X成(男,45岁,户籍珠海市,籍贯广东徐闻县,系涉案楼房整体工程承建商)在逃外,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经审查,楼房业主李X明在珠海市南屏广昌社区永安街23号旁约250平方米空地上违章建筑6层半楼房,没有经过报建审批,就私自开工,将工程发包给没有任何施工资质的吴X成,吴X成又将其中的桩基工程转包给同样没有任何施工资质的张X云。李X明找来一个没有监理资质的村民在施工现场负责监督,使工程质量监督形同虚设。张X云负责桩基工程,在明知其所使用的打桩机不能够打到受力层的情况下,依然继续施工;且使用的钢筋规格不符合建筑标准,导致建筑物桩基承载力不够,桩基不稳,是造成该建筑物倒塌的主要原因。经初步统计,该案造成财产损失300多万元(含倒塌主体房屋损失200余万元和周边损坏房屋损失100多万元)。李X明、张X云、吴X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4条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刘X辉、高X波、黄X忠等人虚构南屏广昌永安街约25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为其个人宅基地,将该土地转让给李X明,诈骗土地转让款24万元,其行为触犯《刑法》第224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
珠海市郊区此前曾出现较大规模村民改扩建楼房的现象,据传与当地的拆迁建设有关。新闻通气会上,有记者问及该案是否有涉黑因素时,珠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没有发现涉黑线索”,并表示对媒体提到的这方面问题将高度关注。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