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谁来为垮塌的居民楼负责
连日来,哈尔滨市居民楼垮塌事件受到社会各方关注,然而,到目前为止有关方面却一直没有对此事件有明确的责任认定。
记者不禁要问造成居民楼坍塌的施工是否合法?监管部门是否失职?对有关居民应该如何安置补偿?
一问:“塌楼施工”是否合法
“像遭遇地震一样,6层楼轰的一下就塌了。”垮塌楼房的住户和周边的居民告诉记者,楼房是被挖塌的。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的通报证实了居民们的反映。通报称,造成坍塌的原因是,在58号与62号居民楼之间原有一处二层旧楼改造翻新,该旧楼基坑施工造成58号居民楼北端大门洞处外墙地基基础产生沉降及滑移,导致局部楼体北端门洞上方二层至六层一个开间完全坍塌。
记者电话采访了哈尔滨市安监局监管二处一位负责人,但他表示调查组正在对事件进行彻查,关于施工是否合法他什么也不能说。
二问:监管部门是否失职
多位居民向记者反映,该施工建筑与一名叫宋传友的社区民警有关。记者在革新派出所中山花园社区公示板上看到,宋传友职务为该社区警长,发生垮塌居民楼在他管辖范围内。垮楼事件中的施工房屋房主名叫于丽萍,于丽萍与宋传友为夫妻关系。垮楼事件发生后,于丽萍、宋传友失踪。只有找到这些关联人,才能最终确定整个事件原因,然后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三问:谁为垮掉的居民楼负责
一些居民要求政府部门重新鉴定,拒绝现在搬回家。究竟谁该对垮楼事件负责?南岗区副区长李四川说,对于居民要求的赔偿,应该由事故中的侵权人来赔偿,政府可以组织帮助群众维权,但政府不承担经济赔偿。至于政府在监管上有没有责任,应该由调查组认定。记者数次联系采访哈尔滨市安监局,一名工作人员坚称,对事件原因、问责等问题,什么也不会告诉记者,一切以调查组信息发布为准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