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原湖南湘西自治州州长杜崇烟因受贿等一审获刑十年
据中国法院网讯,9月30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湘西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杜崇烟涉嫌行贿一案停止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杜崇烟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富钱二十万元;犯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议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富钱二十万元;追缴被告人杜崇烟行贿立功所得财物钱十九万元、违法所得和不能阐明来源合法的财富共计钱二百五十万九千八百八十四元二角九分。
杜崇烟生于1962年9月,原系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州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因涉嫌行贿立功于2007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被依法拘捕。
检察机关以行贿罪、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对杜崇烟提起公诉,指控杜崇烟在担任龙山县县委书记、湘西自治州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人民政府代州长和州长期间,自1997年至2007年6月,应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给下属打招呼、召开谐和会和招商引资等方式在职务升迁、工作调动、工程建立和矿山开采等方面,为别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配偶、胞弟共同非法收受别人财物共计钱150万元。此外,被告人杜崇烟尚有钱195.870512万元的财富不能阐明其合法来源。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为,被告人杜崇烟在担任中共龙山县县委书记、中共湘西自治州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人民政府代州长和州长期间,应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给下属打招呼和召开谐和会等方式,在职务升迁、工作调动和工程建立等方面,为别人谋取利益,单独和伙同配偶及胞弟收受别人贿赂共计钱86万元,个人实践收取贿赂1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且行贿数额特别宏大。在共同行贿立功中,杜崇烟应用手中的权益,为别人谋取利益,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杜崇烟个人及家庭具有的财富和支出明显超越其合法收入,杜崇烟及相关人员对其中共计钱126.478429万元的巨额财富不能阐明来源,其行为还构成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案发后,被告人杜崇烟有自首和犯罪表现,可酌情对其所犯行贿罪减轻处分。
来源:新华社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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