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甘肃]二百个重大建设项目廉政监理正式上演
摘要:
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驻酒泉钢铁公司检察服务室,酒钢公司董事长冯杰激动不已,向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连道了三个“谢谢”。
一个企业家缘何对检察院如此感激?这缘于甘肃省检察机关今年推行的一项创新举措。日前,甘肃省检察机关正式启动了大规模的“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
2013年8月8日,甘肃省检察院首个驻企业检察服务室,在西北地区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酒钢公司挂牌成立,正式拉开了对200个重大建设项目设立驻企检察服务室的序幕。
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指出,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是全省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际行动,通过深入企业全方位、多角度地实行“廉政监理”,有效规范重大项目运作,确保各项投资的高效利用,最大限度地预防职务犯罪,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前期试点:找准服务着力点:
如何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融入更多的检察元素,进一步强化保护经济发展的力度和深度,是甘肃省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十分重视的问题。
今年是甘肃省检察机关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年”,为服务和促进企业发展,保障和推动项目建设,省检察院年初率先在武威、张掖等地启动了“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前期试点工作。
武威市检察院出台了实施意见,在威武市五个工业园区设立了驻工业园区检察服务室,专职开展服务企业项目工作,并在园区50家重点企业设立了联络员,实行“一对一、面对面”服务。
张掖市检察机关筛选29家重点企业、37个重大建设项目作为直接服务对象,搭建服务平台,并推行“一线工作法”,开展向企业及项目主管部门问需、问计、问效等“三问”活动。
6月底至7月初,甘肃省检察院组织专人前往张掖、武威等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试点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服务渠道,延伸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机制,将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职能有机结合,广泛开展了进企法律宣传、帮助整章建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教育保护干部等工作,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水平和效果。
截至目前,甘肃省检察机关共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123次,帮助整章建制130项,纠正不合规问题26项,协助帮办手续19项,为12名被错告诬告的企业经营人员澄清是非,协助企业解决难题196个,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的欢迎。
调研报告同时也找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服务企业项目发展的职能定位、服务内容上不明确,做什么、怎么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等方面思路不清晰、态度不明确。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对调研报告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最终出台“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联系服务工作的职责、重点、目标、措施等,找准了服务着力点。
正式启动:选好服务切入点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7月23日,为期两年的甘肃省检察机关“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正式启动,经与省发改委联系协商,决定对今年省列总投资10621亿元的200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联系服务工作。甘肃省检察院在200个重大建设项目中筛选了20个投资大、影响大、关系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项目作为省检察院首批开展专项行动的联系单位,这20个项目建设涉及总投资达790亿元。
在专项行动推进会上,省检察院20名领导干部作为责任人,分别与20个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协议。
甘肃省检察院要求,市、县两级检察院要与当地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积极联系,对其余180个省列重大项目全部开展联系服务工作。
据了解,“两联系、两促进”是甘肃检察机关与重大项目建立的一种联系帮扶机制,其重点任务是深入企业内部,为项目建设提供务实周到的司法服务,核心是做好服务帮助工作,目标是实现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优秀。
“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只有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才能有所作为,充满活力,实现最大的价值取向。”路志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企业项目发展过程中,要真正成为企业项目发展中的“朋友”,服务中的“红娘”,维权中的“靠山”,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大局合拍、同步,努力把“两联系、两促进”行动打造成甘肃检察机关的一张名片。
全面推进:增强服务实效性:
8月8日,甘肃省检察院在检察长路志强联系的重大项目——酒钢公司挂牌成立了检察服务室。
“检察服务室要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的同时,真诚帮助酒钢公司化解经营风险,排除外界干扰,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路志强在揭牌仪式上说。
在驻酒钢公司检察服务室,记者看到,服务室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已全部上墙,服务的重点项目规划图也进行了公示,驻检察服务室的干警们正在紧张忙碌地开展工作。
驻酒钢公司检察服务室是甘肃省检察院成立的首个驻企检察室,下一步,甘肃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将陆续在其他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全部设立检察室,全面开展联系服务工作。
路志强要求,各级检察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各重点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通过发放检企联系卡,推行“个别需求上门服务”、“重点项目重点服务”、“普遍问题专项服务”等形式,帮助企业项目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根据实施方案,甘肃省检察院联系企业项目的责任领导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两次,联系部门及其成员到联系点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急需应做到随叫随到。
为了严明纪律,路志强特别强调,甘肃省各级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参与“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一律不准有借工作之便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行为,如果发现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处理。
来源: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