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青海省检查在建保障房工程质量 监理企业受批
摘要:
日前,青海省住建厅通报了下半年该厅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以保障房为重点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情况。个别项目因存在问题被督促整改,一批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被通报批评。
今年6月至9月,青海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青海省各地开展了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有关文件的执行情况,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结构勘察设计质量、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以及工程质量通病防范治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联合执法行动共抽查40个标段19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77.15万m2。检查中下发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10份,涉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隐患问题53条,其中前期手续不齐全问题2条,勘察、设计问题9条,监理问题7条,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35条。
黄南州同仁县铁吾小区8#楼工程在检查中被查出存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施工许可证、混凝土构件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等问题。检查组下发了质量安全监督执行建议书及督办通知,责成黄南州住建局对工程建设相关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在对海北州的检查中,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3份。海北州住建局积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逐项复查落实。同时,对有关责任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
执法检查中发现,青海省重点工业项目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存在市场行为不规范、勘察设计深度不足、质量安全隐患、建筑起重机械未备案等问题,检查组下发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page}}
青海省住建厅对存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到位、擅自更换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不严、安全管理松懈等问题的施工企业尖扎县第二建筑建材公司、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恒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英汇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青海省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予以通报批评。
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缺岗、监理人员数量与项目规模不匹配、旁站监理不到位、材料进场把关不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监理日志填写、报批审核不规范、未能有效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的监理企业青海建宏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国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青海恒瑞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房集团西宁房地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青海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将此次检查作为改进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利契机,对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加强跟踪检查,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要求各地结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安全生产特点,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冬期施工规程,特别是对存在抢工期、赶进度而引起的不顾工程质量,忽视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到位,违章作业等行为的项目,坚决要求停工。
青海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不落实整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严厉打击,该停业整顿的立即停业、该暂扣证照的坚决暂扣、该清出市场的坚决清出。凡因工作推诿、相互扯皮致使发现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会同监察部门严厉查处。
来源:华夏经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