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买绿色住宅 可返还契税
南方日报讯 珠海绿色建筑发展将步入快车道。笔者10日从珠海市法制局获悉,《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除了小于1000平方米的独立建筑,今后珠海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将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市政府将设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对绿色建筑还给予容积率奖励、契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建设。
二星以上绿色建筑有望超50%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近年来,中央、省针对绿色建筑出台多项措施,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珠海此前也在着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如今将有法制保障。意见稿共计七章五十五条,对绿色建筑的多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根据意见稿,在珠海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含新型产业用地上的融合与生产紧密相关的研发、孵化、试验、创意、软件、信息、动漫、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产业功能的房屋建筑)中全面要求实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小于1000平方米的独立建筑除外)。
对于同宗用地内新建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和新型产业用地的房屋建筑要求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珠海市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对绿色建筑实施范围以及标准等级的要求而制定的,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上,珠海有望超过50%,超过省30%的计划要求。
将设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
为鼓励绿色建筑建设,意见稿明确了多项措施。比如,要求建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评审制度,经评定为示范工程的,授予珠海市绿色建筑或者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称号,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同时,要求设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绿色建筑活动。
意见稿提出,在容积率奖励上,对采用绿色建筑技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纳入建筑容积率计算。在契税减免上,市税务部门对购买二、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契税的奖励;对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20%契税;对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40%契税的奖励,契税奖励实行先征后奖原则。而对实施绿色建筑成效显著的企业,在企业资质升级换证、项目招投标中给予优先和加分等奖励。
除了奖励,意见稿还针对相关行为制定处罚措施。比如对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对未按要求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等情形都将处20万元罚款。对未按绿色建筑标准和技术规划进行设计或者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等情形将处10万元罚款。
王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