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消防水箱释疑

作者:Songji 时间: 2008-09-27 00:00 阅读:
《高规》7.4.7.1中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高规》中并没有规定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那么水箱容积如何计算,按7.4.7.1直接选用可以吗?还是按10分钟用水量计算后,计算值小于规定值时取规定值,计算值大于规定值时取计算值?
请释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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