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节能工程
“十大”节能工程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实施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及其配套政策和制度,实施清洁汽车行动计划,发展替代石油燃料。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通过实施以燃用优质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和采用循环流化床、粉煤燃烧等先进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中小燃煤锅炉(窑炉),建立科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在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以热力为主的背压机组;在以采暖供热需求为主,且热负荷较小的地区,先发展集中供热,待具备条件后再发展热电联产。 干法水泥窑低温余热利用工程―――实施第三代水泥窑余热利用技术,充分利用窑头和窑尾的废气余热发电。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在煤炭、电力等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通过冶金、化工等行业的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使能源系统效率达到同行业最高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建筑节能工程―――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 绿色照明工程―――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和灯具,城市景观灯饰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项目审批时应按“绿色照明”要求审查把关。 政府机构节能工程―――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改造政府机构建筑,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公务车改革,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强化市节能监测中心能力建设,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