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论坛――关于古建保护的话题

作者:Breath 时间: 2006-01-03 00:00 阅读:
看了这个月建筑史论坛的话题,很有些感想,发表出来与大家探讨。
谈起这个话题,与国外相比,似乎很沉重。
我在欧洲看到很多古建筑,人们谈论起古建的保护,不仅是从律法上,更是在其国人的心里,对古建筑就有一种由衷的自豪和推崇,因为古建筑所反映出的不仅仅是历史,更是一种文化,是现代人的文化修养水平的体现。可以感受到,古建保护在欧洲的大多数地区,是深入人心的,这种对古典建筑的爱护是由衷的,并以在这些具有历史的建筑中居住而引以为荣!
欧洲人对待历史的态度实在是很值得我们去借鉴和思考的。
我曾居住过的一个学生公寓就是一栋具有400多年历史的老建筑,其内部已经经过了改造和装修,拥有市政采暖和热水供给。当这里作为门卫的老人听说我是来学习建筑的,非常热心的给我介绍这栋楼的历史,介绍了一大堆曾在这里居住的名人,还有隔壁里弄的老建筑都住了哪些名人(当然,早已不再世间了)不过真的很汗颜,我听了半天,只知道一个海明威,其他的诸如这个家、那个家,还有将军之类的,我早就入赘云中了,直到我搬离之时还没有搞明白,实在是对那里的历史知之太少了!
而在我国人们对待历史的态度,似乎就很成问题。自从五四以后,一直就把历史视作一种荣辱的见证,特别是当代的视角,几乎完全被西方所充斥。我们的历史、文化的渊源都哪里去了?似乎只有外国人才对中国的历史感兴趣!悲哀啊!
再说古建的保护,欧洲很多地方对于古建的保护已经不再是单体建筑的保护了,而是整个区域的保护,从自然景观到人文的保护!记得江南水乡六镇的保护,阮仪三先生曾多次上书要人们注意整体区域的保护,但地方官员的眼光却太短浅和急功近利,只是注重旅游的开发和利用,却有几多人能够理解其人文保护的重要性呢?
保护,当然不是原封不动的封存,特别是历史建筑,其历史价值是和当今的社会和实用价值密不可分的。很多国外的历史建筑,都是至今仍未为普通市民所使用。其实大可不必为了保护而不动一草一木。保护的应该不仅是文物,对于文物的改造和再利用是应该依据一定的律法(在经过了综合评估、定位、约定、规划和设计之后形成的律法),可以改造和再开发利用的。
这里想要讲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什么是古建?是不是一定要有多少年或者是谁曾经使用过的建筑才称其为古建呢?或者是什么帝王将相的官府衙门才是古建呢?保护的目的是什么?文物保护的目的应该在于给我们的后人展示曾经的历史和文化变迁的过程,不至于百年后,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来龙去脉踪影皆无。所以很多大城市的变迁过程,如大型工厂的外迁等,其厂址或者车间,也可以考虑进行保护。欧洲很多家相当前卫的建筑师事务所的工作室都是在原来的厂房里经过改造使用的,让.努维尔的工作室就是在一栋改造过的车间里,北京的798工厂的工作室是不是借鉴这种思想我不得而知,不过,至少是一种进步吧。
所以,现在谈保护,不应该仅仅是古建,而应该将眼光看得更广、更远,从区域到城市变迁痕迹,不要再等以后忽然发现,我们仅仅保护了古迹,那些为了旅游而开发的古迹,却忘了保护现在的正在消失的“痕迹”!
保护是需要代价的,拆去容易,保护难。特别是当今的发展时期,大片大片的城市改造,城市日新月异的变化,有没有人想象几十年后,人们对这座城市的历史还有些什么记忆呢?特别是一些中小型城市,每日夜的要赶追大城市,而大城市要赶追国际化,等有一天国外来的朋友告诉你说,中国的大城市与香港、纽约一样的时候,你难道不会愧疚,中国已经不再是中国了么?这就是在我们这一代人作出的贡献么?!
邹论了一大堆,仅个人之见,特别是感受到国外对于保护的观念和方法,深深为中国的古建保护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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