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8条疏散楼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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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原文:
Ⅱ 公共建筑
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问题:2层独栋商业,总建筑面积:500㎡,其中,一层建筑面积:305㎡;二层建筑面积195㎡,设置了一个贯通上下两层的开敞疏散楼梯,二层楼梯通过首层疏散至室外,首层楼梯距离疏散门小于10米;首层对外开了3个疏散口。跟消防做沟通的时候,他们按照5.5.8条规范解读,因首层面积大于了200㎡,要求设置2个疏散楼梯,(上面规范原文标红)
请问各位 1、上面描述的这一条是否消防审批部门的错误解读?
2、根据5.5.13条,2层独栋商业,是否需要做封闭楼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