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机械和电气寿命验证的一般规定
机械和电气寿命试验方法除另有规定外,均按GB998—82《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中的规定进行。
电气寿命试验参数及允许误差如下:
a.接通分断电流:额定电流`I_n` +5%;
b.试验电压:额定电压`U_n`±5%;
c.功率因数:0.95-0.05;
d.操作频率:120 次/h。
每个操作循环包括闭合操作以及接着的断开操作(机械寿命试验)或接通操作以及接着的分断操作(电气寿命试验)。
机械和电气寿命试验中,500 次由试验装置断开,500 次由一个极突然通以`I_(△n)`的漏电电流分断。
对`I_(△n)`≤0.015A 的漏电保护器由试验装置和一个极突然通以`I_(△n)`的漏电电流分断的次数分别为1500 次。
如漏电保护器执行主电路接通分断功能的部分采用低压断路器时,试验参数及试验方法还应符合JB1284—85的规定,如采用交流接触器时,还应符合JB2455—85 中的规定。
2 试验后要求
在机械电气寿命试验后,漏电保护器应没有妨碍其继续使用的损坏,不经维修,不经过潮湿试验,漏电保护器应能承受规定的工频耐压试验,但试验电压降低500V,然后再对漏电保护器的一极突然通以1.25`I_(△n)`的漏电电流,漏电保护器应能分断;试验时不测量断开时间,但对延时型漏电保护器要测量分断时间;并应在规定的延时时间加0.2s 内分断。
带过电流保护的漏电保护器,还应进行过电流特性试验,试验电流及试验方法除具体产品技术条件另有规定外,应符合JB1284—8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