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建筑抗震场地鉴定标准

时间: 07-18 00:00 阅读: 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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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度时及建造于对抗震有利地段的建筑,可不进行场地对建筑影响的抗震鉴定。   注:①对建造于危险地段的建筑,场地对建筑影响应按专门规定鉴定。     ②有利、不利等地段和场地类别,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划分。 2)8、9度时,建筑场地为条状突出山嘴、高耸孤立山丘、非岩石陡坡、河岸和边坡的边缘等不利地段,应对其地震稳定性、地基滑移及对建筑的可能危害进行评估;非岩石斜坡的坡度及建筑场地与坡脚的高差均较大时,宜估算局部地形导致其地震影响增大的后果。 3)在河岸或海边的乙类建筑,当液化层面向河心或海边倾斜时,应判明液化后土体滑动与开裂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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