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水利部建议暂不修改水法
摘要: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周潮洪等30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对水法做部分修改。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水利部认为,建议暂不修改水法,应制定完善配套法规。
水法封面
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水利部认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加大已有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度,制定完善配套法规,建议暂不修改水法。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周潮洪等30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对水法做部分修改。议案提出,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包括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律法规体系,建议修改水法,把中央新的指示精神补充进去,以便成为全民全社会的意志。
水利部认为,2011年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颁布后,中央和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制度,如《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考虑到中央文件的政策规定比较原则,而且与水法中的用水总量控制、节约用水、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等规定基本一致,在2013年新修订的水法规体系总体规划将《节约用水条例》、《水功能区管理条例》、《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列入了部内拟开展调查研究、咨询论证、组织起草的立法项目。
环资委同意水利部的意见,认为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开发利用水资源、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等建议具有针对性,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大法律实施力度,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考虑代表意见,在制定或修改水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过程中积极吸收代表提出的建议。
来源:黄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