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收购水电站过程中产业办主任受贿10万获刑5年零6个月
摘要:近日,成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白水江林业局产业办主任王贵来因收受贿赂10万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收购水电站过程中产业办主任王贵来受贿10万获刑五年
经审理查明,白水江林业局(以下简称“白林局”)于2007年开始,与被告人陈某某合伙投资开发建设花庄坝水电站,共投入建设资金1460万元,其中白林局投资870万元,陈某某投资590万元。期间,王贵来于2008年4月被任命为白林局副局长,同年8月开始分管花庄坝水电站建设工作。
2010年10月,白林局与陈某某经过协商,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由白林局出资收购陈某某持有的百分之四十股份,预计支付给陈某某810万元。由于王贵来从2008年担任白林局副局长之后一直分管花庄坝水电站的工作,并在后来股权转让过程中多次与陈某某协商。陈某某在第一笔股权转让费500万元到账后,请王贵来帮忙将尾款尽快拨付,另对王贵来在平时工程建设过程中给予极大支持极为感谢,提出要送给王贵来10万元作为感谢费。在股权转让费810万元由白林局全部拨付给陈某某之后,陈某某向王贵来转账存入10万元。案发后,被告人王贵来主动投案自首,其家属积极退缴了10万元赃款。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