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河北徐水水利局原钻井队长挪用公款获刑五年
日前,河北省徐水县检察院办理的该县水利局钻井队原队长王某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徐水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0年8月,徐水县检察院接受群众举报,称王某多年来收取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不知去向,没有交给社保部门。这一涉及民生的大事引起了该院的高度重视,王某遂被立案侦查。经查,2006年至2010年7月,王某利用担任徐水县水利局钻井队队长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等共计18.5万元用于营利活动和个人使用,致使部分职工无法正常续费。徐水县检察院积极挽回经济损失,协调社保部门完善续缴手续,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此案的判决,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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