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沿海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作
2005年10月至2006年12月,部对确需靠泊超过原设计船型的沿海港口码头进行了靠泊能力核查,共有210个泊位经核准可以在限定条件下超船型靠泊;129个泊位经批准进入缓冲期,由所在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和海事机构通过“一船一议”方式超船型靠泊。2006年,部和省级港口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权宜之计,批准了一批经靠泊能力核查的码头泊位在限定条件下可以“大船靠小码头”,也包括进入缓冲期采取“一船一议”方式靠泊的码头。但这对码头结构而言还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通过技术手段,对码头结构进行加固改造,使码头结构真正具备靠泊更大等级船舶的能力,是保障港口运行安全的必然选择。6年来,部采取“政府服务,企业自愿”的原则,大力推进沿海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作,并注重简化工作程序。目前,有21个港口的114个工程项目列入部管理的码头结构加固改造计划,其中,有4个项目通过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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