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物业管理的市场化地位
物业管理公司也是企业,是企业就必须要遵循企业的原则,而企业的原则无外乎,寻求利润最大化(当然包含社会价值)。我们现在经常听到一些关于物业管理公司同业主之间如何如何有矛盾,如何如何打官司,业主是如何如何维权的消息,说白了归跟节底就是一个问题,“混淆了物业管理的市场化地位?”。何谓物业管理市场化地位?就是承认物业管理的商品的本质,其实物业管理也是一种商品,是商品就必须遵从市场供求关系的规律。而往往在实际生活中就有很多人没有清楚的认识这个简单的道理,不是物业公司忘了,过分夸大管理的功能,就是业主忘了物业公司也是企业。这样倒好,一出现问题,煤体在中间煽风点火又是一条热门的新闻新鲜出炉了。 物业管理本身缺乏市场化的认识 目前,整个物业管理行业还处在发展阶段,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都是由过去的房屋管理部门转制而来,在管理中还留有相当多的行政管理的特色。最近,在报道中连续出现过物业管理侵权的事件,就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 事件一: 2002年8月北京海淀区某物业管理公司因为房屋使用问题同租户发生矛盾,擅自将该租户店门撬开,并且对于所有物品进行封存。被侵权的租户随即将该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目前,根据一审判决该物业公司赔偿租户装修几其他损失合计100万元。 事件二: 上海顺义路某高档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全面装修期间擅自将地下车库租借给装修公司做办公室和商店。部分小区居民联名举报,物业公司在房地管理部门监督下退赔所收租金。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出在物业管理企业身上,问题的根源就是这些企业还不能正确的认识自己的市场化地位,还把自己高高的放在管理者的角度上。这样的企业迟早将会被市场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