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造安全舒适环境 工地实施物业管理
天津市建委日前发出通知,从现在起,天津市建筑施工现场将像居民居住区一样实施物业管理。其目的在于为作业人员创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同时也为了减轻建筑施工给社会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 通知要求,凡在天津市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都要实施施工现场物业化管理,物业管理由工程项目部自行组织,配备专职物业人员。物业管理范围包括:生活、办公区域的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维修养护等。 物业管理标准:负责生活区、办公区室内外的设施及环境卫生,负责室外地面硬化、绿化、美化,确保排水设施齐全、畅通,符合相关规定。工地要设置密闭盖式垃圾箱,生活、办公垃圾要分类处理。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防止火灾、盗窃案件的发生。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在明显处设置119火灾报警标识、紧急疏散标识及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消防循XX道畅通无阻。生活区、办公区室内设置火警报警器。配备足够的逃生杆、救生绳等紧急逃生设施。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