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分户验收 将于明年正式试行
昨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检验每套房屋8个方面的内容,将于2008年1月1日起试行两年。 主要针对居民住宅 我市首次出台的“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将对住宅工程的质量进行分户检验。住宅工程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即主要针对居民住宅。目前我市“分户验收”配套的相关标准,已经上报建设部,将于年内出台;“精装房”的相关标准,则在制定中。 按《办法》进行验收时如何“分户”?据介绍,是由使用面积和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单元,即我们所指的“一套房”,以及公共部分的走廊、楼梯间、电梯间等。 据了解,住宅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将组织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对房间的几何尺寸、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门检验。 分户验收八大项目 市建委相关人士称,“分户验收”将包括八大项目,分别为:房间及公共部分空间尺寸;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质量;电气工程安装工程质量;以及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根据《办法》,分户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能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的,要进行整改。其中,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将对分户检验工作进行随机核查,抽查户数应不少于工程总户数的1%%,且不少于3户。 《办法》将200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