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丰新村物管黯然撤场

时间: 2020-08-03 18:37 阅读:
炒业主成小区“新景”
缺乏互信是导致物管流产的主因
  
11月26日下午,物管撤场的一纸公告贴在了勤丰新村显著位置,次日晚上,物管人员彻底告退,该小区不得不经受无人服务、管理的考验。这几天,脏乱不堪的状况已在垃圾房前显现。
  小区物管去意已定
  勤丰新村物管处所属的鸿基物业,早在1994年就接手了这一小区,当时物管费每户每月也就收个几块钱,2002年公司改制后,物管费上升到每平方米0.15元的标准,之后便定格于这一超低价位并持续至今。十几年来,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及管理不到位、业主不配合等诸多矛盾得不到化解,小区物管费收缴率每况愈下。每年本该收到2万多元的物管费,只能徘徊在七八千元之间。
  鸿基物业权衡再三,提前3个月向房管部门提出撤场意向。9月中旬,他们又向房管部门重申撤场决定,得到的答复是:再坚持一个月,因小区业主委刚换人,准备工作没做好,到时由他们拿出方案自主选择管理方式。鸿基物业一位负责人称,近期几方面参与的协调会开过不下六七次,可始终达不成业主、物管双方满意的默契,他们只能选择走人。
  物管撤场的导火索自然在于物管费收缴率太低,但造成这种现状的症结又在哪里呢?
  诸多症结引发冲突
  小区业主委部分成员告诉记者,物管处服务管理不到位以及小区商铺所有权的争端,是不少业主拒缴物管费的理由。据他们介绍,当初有名物管人员收取好处纵容小区别墅房业主扩院占绿,致使几幢住多层楼房的业主意见不断,以不缴物管费等方式泄愤。此外,物管处在管理服务上也做得不够到位,导致以种种理由拒缴物管费的情况愈加严重。调查采访中,业主代表们对小区商铺的所有权心存疑虑,认为这应属小区配套用房,所得利益也有业主一份。
  对于上述问题症结,鸿基物业基本认可,但也坦陈了看法。由于收费太低,各种开销和水电损耗太大,他们没能力投入过多的人力和财力;再则,小区扩建风不是单凭物管一己之力控制得了,而其他到位的服务必须建立在保证物管费高收缴率的基础之上,拿车库维修来说,他们只能优先为缴费者服务。至于小区围墙外的几间商铺,公司副总张德强认为是公司所有,依据是,商铺当年由上级公司出资开发建造,而且早已移交给了他们,房屋产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当时在和村委签订的协议中都有明确说法。
  物管炒业主成小区“新景”
  记者从天宁区房管部门获悉,全区108个小区有12个小区面临物管撤场危机,且绝大多数是物管炒业主。“以前都是业主炒物管,现在情况倒过来了!”工作人员感慨地说。
  区房管局分管物业多年的负责人李海金将“物管炒业主现象”归结为以下因素:小区配套设施不齐、公建设施不到位,使物管供血功能不足难以为继;业主缴费意识不强,使得物管生存问题雪上加霜;用工制度的改革,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增加了物业服务管理的成本和难度;还有一点不容忽视,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过大的水、电损耗加重了小区运营的负担。
  “但这些还不是最主要问题,关键在于双方缺乏互信!”李海金指出,有些物业没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对物管内容不好好公示,日常矛盾(包括开发商遗留问题)不去解释或及时化解,都会使业主产生误解,并把其他不该由物管担的责一味推向物管,诱发以拒缴物管费相对抗等矛盾纠纷的产生。
  而勤丰新村的撤场危机正是这诸多因素的投影,受小区物管进退机制(招标进场容易全身而退较难)不健全所限,目前有关部门对此暂无有效的解决办法。茶山街道物管科负责人马政坦言,不少业主并不想让物管撤出,而物管又不肯留下,如果没有其他物管接手,业主们只能选择自治。让人担心的是,长期依赖物管的业主是否具备自治能力。
  应对危机良策何在
  小区物管接二连三的撤场,使得“应对危机”成了有关业主不得不求解的难题。“解决难题并非毫无办法,关键是业主们要有个清醒认识,有问题和物管协商不成,可向房管、街道等部门反映,不要动不动就不缴物管费!”李海金认为,物管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是双向选择的市场行为,政府职能部门只能起到指导、协调和监管作用,不会轻易为业主享受小区服务买单。
  针对这些撤场小区面临的尴尬,李海金给出了解决方案:业主要树立不等不靠的自救意识,首先按时缴纳物管费,保证良好的收缴率,然后有关部门再出面去做这家物管的工作;还有个办法,去市场挑选自己满意的物管,否则只能采取自治手段,但这条路很难走,单靠一些积极分子参与很难奏效,且无论怎样都需业主付费。李海金向物管企业也提出忠告: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人员素质,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业主,把自身实力做大做强,如有侵害业主权利等违法行为,一旦接到举报并经查实,相关部门会做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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