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对物业企业进行财政补贴
新华网长春12月16日专电(记者 郎秋红)从2008年起3年内,长春市将由财政出资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补贴,这是新近出台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物业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之一。 长春市物业管理从1996年起到今天已经走过了12个年头,多年来长春市物业管理一直矛盾重重,市民投诉居高不下。 长春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刘东伟说,长春市物业工作面临五大难题:一是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致使物业纠纷不断;二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管体制不完善,业主自治自律机制难以形成;三是90%物业管理企业亏损;四是物业管理部门力量严重不足,很难对物业行业实施有效监管;五是全社会对物业行业的关注点有失偏颇。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的亏损已渐渐成为制约物业行业发展的瓶颈。 此次长春市关于加强和改善物业管理的意见,不仅对物业管理工作体制、监管机制和收费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同时决定为物业企业减负,以财政补贴方式对物业行业进行专项补贴。刘东伟认为,此举可以暂时解决物业企业亏损问题,减轻企业负担,进而拯救物业服务企业,使物业管理步入正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