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如何开展项目监理部的安全总监工作?
【摘要】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工程监理已由过去的三控制转为四控制,即增加了安全控制,目前许多电厂工程项目更是要求监理方必须设置安全总监这一岗位。本文结合近年来工程实践,就如何组织开展项目监理部安全总监工作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 安全总监 监理
1、 概述
目前我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已明确了监理企业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作为项目监理部安全总监受监理公司的委托,应将自身应负的安全责任与监理合同约定的切实承担起来,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有效控制。
2、 做好施工前安全监理准备工作
2.1 熟悉监理合同文件。安全总监进场初期,应认真落实所承接的每项合同约定的安全监理业务,对于已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中有约定安全监理的,应在工程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案(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等),并按项目特点、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组织编制专项安全与环境监理细则,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切实从制度管理、人员组织、教育培训、组织协调、现场监理、检查验收、监理资料等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监理工作。
2.2 建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首先建立安全工程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确定总监理工程师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协助总监理工程师配置相关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建立安全与环境监理组织机构。并协助业主建立工程安全组织网络,成立“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同时设立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办公室),确定安全管理范围、安全控制目标、措施及工作程序。根据安全监理人员的配置计划和原专业特长情况,进行具体的工作范围划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协调安全监理与其他专业监理之间工作的配合,充分调动每位安全监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体现“和谐共处、齐抓共管、责任共担”逐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切实把情感融入到安全监督管理上来。
2.3 建立完善的安全与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安全责任范围和监理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等,及时制定各项安全与环境监理工作制度,简要略举如下制度:
1)安全与环境监理细则编制规定;
2)施工安全与环境组织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3)安全与环境设备设施、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制度;
4)安全与环境检查及例会管理制度;
5)施工安全与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和报表管理制度;
6)安全监理日记、周报(简报)、月报管理制度;
7)总监、副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巡查制度;
8)安全监理旁站制度;
9)重大危险源与环境因素控制管理制度;
10)安全与环境事故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1)监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及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学习制度;
12)签发安全通知、整改(报验)、工作联系单管理制度;
13)安全器具、数码相机或摄像机、电脑使用安全与信息管理制度;
14)安全资料(文件)收发及档案(台帐)管理制度;
15)安全活动、总结、评比、考核和奖惩制度。
上述制度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制度,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约定的规定,则属于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仅限于监理内部管理依据。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约定的规定,应编制在安全与环境监理细则中,以此为依据,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与环境的监督检查、控制与管理,从而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4 积极配合、及时分析、措施到位。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其他专业监理人员认真复核设计图纸。并了解现场施工作业环境,对交通、供水、供电、地下管线、构筑物、施工机械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分析,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他原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在施工开始之前,深入现场,结合实际,确立风险控制,及时编制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2.5 开工前召开现场会议。依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监理部与安全委员会在工程开工前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现场第一次会议,目的让承包商了解安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程序和意见,以及监理人员的监督范围、职责和权限,强调监理不是直接充当施工承包方的安全员。
3、抓好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督工作
组织安全监理与其他专业监理,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和掌握重点项目工程中那些一旦降低工程质量和管理不善即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大型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等。为此,应抓好安全监理做好以下重点监管工作:
1)审查施工企业取得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 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 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或专业施工方案,以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重点检查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审定的方案是否一致。
3)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文件,从中了解和控制施工承包商现场雇工及分包管理情况。
4)审查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为防止工程进度失控、赶工或超负荷运转而引发机械、人身伤害事故,必须检查了解进场机具设备及技术装备,是否符合规范和工程进度要求,并审查影响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5)审查工程开工是否具备条件,如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都已到达现场,并经过监理人员的检查核实,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安全设施已到位并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应充分调动和发挥施工承包商自身现场安全与环境的保证体系,督促、检查其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重点督促施工承包方做施工安全防护、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验收等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7)组织参加项目法人(业主)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安全活动,并积极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督促相关监理人员应跟踪控制。同时特别要强调的是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尽最大努力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即定目标,才能确保本质安全。
8)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未按要求整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被整改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依照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执行,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项目工程若涉及到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以书面形式建议并督促各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 运用科学方法提高监理安全监管人员素质
安全监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经验。安全总监应按专业性质和人员层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学习,以便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法制意识、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别是运用危险辨识、风险评价的科学方法和手段,与全体监理人员提前对各自专业领域内的各种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潜在危险、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预测事故次数频率以及规模,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订应急预案,运用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即D=L×E×C),来假设分析、判断危险实际发生时,对工程造成的最大损失和影响,以确定合理的安全风险控制点,如坍塌、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对其进行重点监督控制,并提醒施工单位同时也是提醒自己,在上述这些方面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做好超前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人和物及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动态、实时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时时刻刻都存在风险因素,若不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将会给工程带来损失,所以监理安全工作必须天天抓、时时抓,长抓不懈。安全总监除抓好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亦应及时通知安全监理工程师积极配合,共同督促施工承包商进行处理。切实做到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安全管理理念,有效落实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员工的智慧,才能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上充分发挥监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监理所承担建设工程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最终才能实现事故控制和减少损失的监理安全目标。
【参考文献】 周瑾如、马海堂等《电力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实务》 中国电力出版社
作者简介:马海堂(1967),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现就职于广东天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曾任贵州盘南电厂(4x600MW)总监,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