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合肥BRT站亭倒塌事故 设计负责人被刑拘
2018年2月4日,合肥市公布望江路BRT公交站亭顶板倒塌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此次事故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分别给予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等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事件回顾
图1 事故现场
图2 事故现场
2018年1月4日,合肥市望江路BRT站台不堪积雪重压,陆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当日,望江路部分路段14个BRT公交站点(共含27个岛式站台)中,其中有18个站台已发生不同程度倒塌情况。
施工单位曾被处罚
涉事公交站台的施工单位是安徽创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2016年10月26日,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布对望江路公交站亭施工单位处理决定的通报。
通报称,由于“施工进度缓慢,严重滞后于合同工期,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多次调度无明显进展,且现场物料乱堆乱放。这充分暴露了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意识淡薄,管理严重不到位”,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对施工方予以通报批评,处罚违约金5万元,并责令公司法人进场主持工作,
低价中标曾引发质疑
坍塌站台的建设单位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6年4月13日,包括望江路在内的四条路公交站亭项目启动公开招标。
当时该项目核算是1500万,安徽创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当年5月6日以711.58万余元中标。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需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院长范和生认为,公共服务提供渠道一般是通过公开招标来进行,“看起来公平,但预算1500万元的项目竟有企业拿700万元来投标,这种低价中标,质量与安全难以保证。”
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来自清华大学、东南大学等的11名权威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事故进行现场查勘和材料检测后发现,事故直接原因为连接公交站亭顶板与立柱的承托弓铸铝件强度不足,发生断裂,造成顶板倒塌;主要原因是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深度未达国家标准,图纸修改后未经审查,安徽省创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盲目施工,浙江信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市重点局、合肥公交集团在设计、招标、建设、监管等环节存在失职行为。
设计负责人等被刑拘
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7条之规定,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公安机关对安徽创誉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圣建、项目实际承包人孙彬彬、浙江信安公司现场监理工程师程哲、省建科院项目设计负责人蒋建华刑事拘留。
市城乡建委对合肥公交集团、市重点局、省建科院、安徽创誉公司、浙江信安公司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责令安徽创誉公司停业整顿一年,并吊销其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上报发证机关,建议降低省建科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浙江信安公司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等级,建议吊销设计负责人蒋建华、项目经理侯岩、项目总监吴斌三人的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合肥市纪委监察委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市重点局时任主要负责人韦建华行政记过处分、分管负责人杜亚斌行政记大过处分、项目负责人王明星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合肥公交集团主要负责人彭立煌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张正锋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合肥公交集团具体负责人宋宇清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合肥公交集团免去其站牌公司经理职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市重点局项目主管负责人江浩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合肥公交集团营运管理部部长徐鸣和场站公司经理王斌行政记过处分。
结语
公共设施建设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应该做好本职工作,防患于未然。本次事故是一次个例,但是必须引起各个环节企业单位的重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方责任人都逃不了干系。